为做好青岛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范围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1月和6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核准予以毕业,无考试作弊记录,且所学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无申报资格; 3、对照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青大教字〔2023〕33号《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未出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且经过学校评阅教师审核通过的; 4、学位主干课成绩合格; 5、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 三、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在申报学位前符合下列条件即认定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1、在籍期间(青大成人本科学籍期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2、在籍期间参加省级学位外语(含第二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四、核对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 根据下发的学位名单核对,如有遗漏或错误及时反馈修改,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正常上报,特别是学位论文还有审核完成的,务必按照要求完成修改且通过才能最后申请。
|